訂房說明
奮起湖揚揚民宿-訂房須知
預約訂房辦法
1️⃣ 欲訂房者,請按下 【我要訂房】 進入訂房表單,選擇房型後填妥各項資料並送出。
2️⃣ 民宿老闆在收到您的訂單後,會儘快回覆您:
📩 A:如有空房 → 民宿會回覆通知,Email 訂單信件內會附上【訂單明細/訂金與總金額/ATM 匯款帳號】。
完成 ATM 或手機網銀💰 匯款後,請上傳匯款截圖或轉帳收據,經民宿確認無誤後即 訂房成功並保留房間。
(請注意:在尚未收到您的訂金付款之前,都不算訂房成功哦,如果您於訂金付款期限之前尚未完成匯款,造成訂單過期,將視為您自動取消訂房 !)
📩 B:若該日客滿 → 系統將自動回覆「已無空房」,請改訂他日或選擇其他房型。
📌備註:
若找不到我們的回覆信,請檢查是否被歸入垃圾郵件匣。
您也可回到本站點擊 【訂單查詢】,輸入下訂時設定的帳號密碼,即可查看匯款帳號、訂單內容與最新狀態。
2️⃣ 民宿老闆在收到您的訂單後,會儘快回覆您:
📩 A:如有空房 → 民宿會回覆通知,Email 訂單信件內會附上【訂單明細/訂金與總金額/ATM 匯款帳號】。
完成 ATM 或手機網銀💰 匯款後,請上傳匯款截圖或轉帳收據,經民宿確認無誤後即 訂房成功並保留房間。
(請注意:在尚未收到您的訂金付款之前,都不算訂房成功哦,如果您於訂金付款期限之前尚未完成匯款,造成訂單過期,將視為您自動取消訂房 !)
📩 B:若該日客滿 → 系統將自動回覆「已無空房」,請改訂他日或選擇其他房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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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也可回到本站點擊 【訂單查詢】,輸入下訂時設定的帳號密碼,即可查看匯款帳號、訂單內容與最新狀態。
平日、假日收費定義
◆ 平日: 週日~週五
◆ 假日: 週六、國定假日、連續三天(含)以上之假日
◆ 假日: 週六、國定假日、連續三天(含)以上之假日
進退房時間
◆ 進房時間: 下午 15:00 以後
◆ 退房時間: 上午 11:00 以前
◆ 退房時間: 上午 11:00 以前
住宿相關規定須知
請依房型人數入住,不接受超出該房型標準人數入住。
若超出人數,每人加收 NT$ 300 清潔與使用費。
每加一床床位費用為 NT$ 500。
90 公分以下兒童不佔床可免費入住。
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館內及客房內 全面禁止喝酒、吸菸、嚼檳榔、打牌(麻將等)。
為維護所有房客的睡眠品質:
自 晚間 22:00(PM10:00)後請勿喧嘩嬉鬧。
若同行者有 12 歲以下的小朋友,請於 22:00 後避免跑跳、尖叫,以免影響他人休息。
為維護公共安全,嚴禁攜帶鍋具於客房內烹煮食物。
請愛惜館內設備及用品,若有毀損或遺失,將依原價照價賠償。
若超出人數,每人加收 NT$ 300 清潔與使用費。
每加一床床位費用為 NT$ 500。
90 公分以下兒童不佔床可免費入住。
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館內及客房內 全面禁止喝酒、吸菸、嚼檳榔、打牌(麻將等)。
為維護所有房客的睡眠品質:
自 晚間 22:00(PM10:00)後請勿喧嘩嬉鬧。
若同行者有 12 歲以下的小朋友,請於 22:00 後避免跑跳、尖叫,以免影響他人休息。
為維護公共安全,嚴禁攜帶鍋具於客房內烹煮食物。
請愛惜館內設備及用品,若有毀損或遺失,將依原價照價賠償。
取消訂房與延期入住說明
農曆春節期間:
訂房一經確認後,恕不接受取消或延期。
如遇 颱風、地震等天災不可抗力因素,或個人因素當日無法如期入住者:
可將訂金 保留至訂房日起 6 個月內使用,限更改一次,恕不接受退款。
完成匯款或刷卡後,若因故欲更改日期:
最晚須於 住宿日前 7 日前來電告知。
可保留訂金至訂房日起 6 個月內使用,限更改一次。
若逾期未入住或未於期限內使用,訂金將全數沒收,恕不另行通知。
訂房一經確認後,恕不接受取消或延期。
如遇 颱風、地震等天災不可抗力因素,或個人因素當日無法如期入住者:
可將訂金 保留至訂房日起 6 個月內使用,限更改一次,恕不接受退款。
完成匯款或刷卡後,若因故欲更改日期:
最晚須於 住宿日前 7 日前來電告知。
可保留訂金至訂房日起 6 個月內使用,限更改一次。
若逾期未入住或未於期限內使用,訂金將全數沒收,恕不另行通知。
確定退房之訂金退款辦法
於 預訂住宿日前 14 日(含)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100%。
於 預訂住宿日 10~13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70%。
於 預訂住宿日 7~9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50%。
於 預訂住宿日 4~6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40%。
於 預訂住宿日 2~3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30%。
於 預訂住宿日 1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20%。
預訂住宿當日 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之全部訂金。
於 預訂住宿日 10~13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70%。
於 預訂住宿日 7~9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50%。
於 預訂住宿日 4~6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40%。
於 預訂住宿日 2~3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30%。
於 預訂住宿日 1 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 20%。
預訂住宿當日 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之全部訂金。